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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群工作
关于开展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(2017年秋季班)的通知
摘要:
关于开展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(2017年秋季班)的通知
发布: 2017-11-13 00:00:00
各位支部书记:
根据《南京工业大学党校关于建立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体系实施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三级培训工作,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班次
2017年秋季班分为初级培训、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等三个班次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初级培训
1、对象:递交入党申请书的2017级学生,自愿报名,党支部审核通过者。
2、培训时间:11月17日—12月22日;
3、考核: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体会,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,有效期三年。学习体会提交时间为12月26日前。
4、具体教学计划安排见附件1。
(二)中级培训
1、对象:被列入发展计划重点培养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。
2、培训时间:11月15日—11月30日;
3、考核:理论考试占60%,培训小结、学习表现各占20%,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,有效期两年。
4、具体教学计划安排见附件2。
(三)高级培训
1、对象:学生预备党员。
2、培训时间:12月8日—12月15日。
3、考核:理论考试占60%,培训小结、学习表现各占20%,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。
4、具体教学计划安排见附件3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各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纪律,端正学习态度,积极参加每次培训活动,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读书报告,以实际行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和教育。做好出勤情况考核工作,培训期间缺课2次(含2次)以上的,取消结业考试资格,考试作弊者两年内不得参加相关培训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。
2、初级培训学习体会提交时间为12月26日前。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结业考试时间定于12月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3、未尽事宜,请与组织人事处联系,电话:66205027,联系人:程菊花。
中共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
城东校区委员会
2017年11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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